江苏六大措施提升产业优势 破解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瓶颈”
针对光伏发电快速发展面临的发电成本高、并网协调难度大等瓶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以下简称《推进意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标准建设和创新驱动等六大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光伏发电企业竞争力,促进光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97242.htm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并重,实施三大工程,提高应用水平
《推进意见》确立了江苏省扶持光伏发电产业的原则:正确处理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的关系,积极扶持光伏发电项目,引导和保护企业积极性;同时建立激励机制,着力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并重,集中力量做好示范试点,重点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坚持光伏发电与产业发展互动,加快形成江苏省光伏产业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提升光伏开发应用水平。
在提升应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方面,江苏省将大力实施“屋顶并网发电工程”、“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工程”和“地面并网电站工程”等三大工程。同时,优先选择沿海滩涂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建设带有跟踪系统的地面并网电站工程。
《推进意见》同时提出了光伏产业发展的目标:首先,要通过3年努力,力争在全省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400兆瓦,其中,屋顶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60兆瓦,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30兆瓦。
其次,要在上网电价上有所突破。着力实现地面光伏并网发电上网电价1元/千瓦时(含税)的目标,不断促进企业降低成本。
第三,形成产业竞争力。到2011年,使全省电池及组件生产能力达1万兆瓦左右,光伏产业总产值达3500亿元,无锡尚德公司等龙头企业投资建设太阳能发电规模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建立六大保障体系,推进光伏产业发展
为确保为期3年的光伏发电重点目标如期实现,江苏省首先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担任组长的新能源暨光伏产业推进协调小组,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其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向省级电网企业服务范围内的电力用户(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以外)征收一定比例的电价附加,建立省光伏发电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目标电价与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差额。具体依据省物价局核定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目标,确定分年度补贴额度。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地面并网电站目标电价(含税)分别为2.15元/千瓦时、1.7元/千瓦时和1.4元/千瓦时。同时,积极争取免征增值税和出口退税等扶持政策,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分摊统收统支的政策。运用风险投资、金融信贷、吸引外资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建立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
三是加强竞争优势。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契机,促进光伏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注重发展与光伏发电产业配套的服务业和相关产业,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水平,拓展产业集聚空间,形成有江苏特色的光伏产业链及衍生的光伏产品生产与检测设备、原辅材料制造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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