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规划重大调整:数倍上调发展目标
新能源产业:不仅仅是振兴的概念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95428.htm前述能源局官员表示,最终出台的规划,既包括近3年的短期发展规划,也包括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而这项转变,意味着国家对于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强。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副主任王金照表示,与之前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不同,新能源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需要的不仅仅是振兴,更需要培育。而产业规划转向“长短结合”,意在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从一个更加战略性,更具可行性的角度进行考虑。
“新能源产业不像传统的工业,经过一轮短期的规划调整之后,就能很快的收到效果,而是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才能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王金照表示。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此前也曾向本报记者确认,在规划中,短期的3年规划与之前发布的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相同,重点着眼于如何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调整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结构。而中长期规划则将从战略高度上制定产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具体措施。
虽然随着新能源规划的呼之欲出,新能源产业骤然升温,但仍有许多问题值得在长期发展的规划中加以考虑。
王金照表示,在长期的规划中,首先需要解决的应该是新能源产业的规模化、批量化的发展。虽然目前我国的风能和太阳能产业都已占据世界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但是总的来看,目前产业的发展仍没有步入正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要从目前的依靠政策措施的扶持,发展到具有自身的竞争机制的成熟产业。”
随着新能源发展热潮的兴起,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各自的新能源发展规划,一批新项目迅速上马,但是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却迟迟没有出台。
王金照表示,目前新能源产业迫切需要的两个标准,是新能源类产品本身的质量认证体系,另一个则是新能源电力入网的接入标准。“要保证新能源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就一定要在长期的规划中建立相关的技术标准。”
同时,新能源产业在开发中的创新激励机制也亟须建立。据王金照介绍,目前国内的新能源产业虽然产业规模很大,但缺乏大型企业,新能源企业相对分散,这也就造成了新能源企业创新研发的成本无法通过规模化的创新机制体系进行摊薄。
在长期发展的规划中,应当通过政府的扶持,建立一系列大型的国家实验室、技术中心、试验平台,以此突破新能源产业现有的核心技术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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