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家液晶企业重组的启示
第二,合并重组方案没有考虑到各种变数,设计缺乏弹性。合并重组方案是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产生的,三家企业经过长达半年的谈判才就方案以及相关安排达成协议。重组方案没有对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情景分析,更没有根据未来可能的变化制定多种方案。重组方案过分依赖于特定环境,企业间的利益平衡关系比较脆弱。一旦外部环境或企业状况发生变化,重组方案就面临推翻的可能。事实上,环境变化了,方案也被推翻了。在其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产业环境发生了戏剧性变化,从低谷进入高峰,又从高峰回到低谷。产业环境的不确定性也给液晶企业及所有试图进行产业整合的企业上了生动的一课,合并方案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92709.htm第三,缺乏有利的政策支持。由于三家企业签订协议后提出的政策要求,始终没得到支持,三家企业对合并前景逐渐看淡。半年时间过去了,环境亦变了,三家企业的实质经济关系亦开始变化了,合并终因环境和内外条件的变化而停止了。
液晶企业并购重组的启示
启示一:企业并购重组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液晶产业与消费电子业不同,作为IT产业中资本技术密度都很高的产业,没有资本实力强大的企业或投资者,在开放的环境下,很难做大做强。我国液晶产业是在北京、上海、昆山等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打下了一定的产业基础,但各地的投资受到财力限制难以进一步支持企业做大,国内资本市场不能提供融资机会,分散的三家企业都无法达到必要的经济规模。合并重组是帮助企业的有效手段:通过兼并重组,达到必要的经济规模,提高投资者信心,为大规模融资投资高世代线创造条件。企业进入良性发展后,就有可能达到世界前列水平。
启示二:政府在战略性产业的并购重组中应当发挥重大作用
在开放竞争的背景下,成长中的“设立成本”未解决的本土战略性产业需要政府的支持。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产业设立成本(set-up cost)是指我国企业发展时由于面对外国企业的强势,单靠企业自身努力难以克服的阻力。在这类产业中,企业发展需要政策支持,并购发展往往也必须有政府政策的支持。液晶产业就是设立成本未解决的战略性产业。液晶企业的重组是市场行为,但在产业没有实力很强的骨干企业的情况下,由于内外条件可能的变化,企业预期很难稳定,企业市场行为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如本案例所显示的结果,重组各方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以个体利益为基础的理性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政府认识到液晶产业的战略重要性以及企业重组的必要性,企业亦有合并整合的要求,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引导企业完成重组。
政府的支持作用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系统的产业政策,包括创新激励(如研发补贴)、税费优惠(如有利的增值税和关税)、融资帮助(如产业低谷时期的资本融资)等。二是国家资本的引导作用,利用国家资本支持战略性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启示三:政府需要有政策和专业投资机构支持战略性产业
中央政府拥有庞大的国有资本,但是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基础产业中,对新兴的战略性产业迟迟没有提出战略规划。液晶产业是战略性产业,但是门槛高、风险大,在国内产业政策不完善和资本市场由于外部性原因较难作用的背景下,产业发展只能依靠国有资本的支持。北京、上海和昆山等地方政府率先利用国有资本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中央政府应学习借鉴地方政府的经验。
国家需要建立专业性的投资机构,对新兴的战略性产业进行必要的支持。专业性投资机构可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力。专业性投资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按照规章和程序办事,容易做出合理决策。专业性投资机构有明确目标和考核机制,执行力强,可以避免液晶企业重组中出现的政策目标无法落实的现象。如果国有资本在液晶企业重组过程中进行投资,将极大地提高市场信心,并对三家地方企业产生积极引导作用。
启示四:政府支持产业并购重组应当尊重市场规律
政府支持产业重组应当以市场规则为基础。液晶企业的重组动力来自于市场,重组方案也是利益相关各方通过市场谈判完成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场原则基础上进行积极的引导和协调,达到了较好的效果。如果将来政府加大干预力度,也应顺应市场规律,否则方案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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