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团“以债入股”台湾DRAM新公司
在规划DRAM产业大整并之初,传出最早是让茂德、力晶、瑞晶等DRAM厂以全数换股的方式并入新公司,让这些DRAM厂成为消灭公司,留给历史名词作见证,但在规划过程当中,主事者可能考虑力晶、茂德等公司股民众多,这样的方案还要经由股东会通过才能执行,届时恐导致民怨大幅反弹,以及小股东的抗议声浪,使得整起DRAM雪球越滚越大。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92231.htm根据内部的规划,现阶段倾向仍是保留这些DRAM公司的主体,未来这家新公司只承接有价值的部分,也就是12寸厂产能,但要如何处理力晶、茂德既有的负债,是现阶段主事者最头痛的部分。
目前最可行的方式,是让TMI出资买下瑞晶、力晶、茂德和华邦等DRAM厂的最新12寸厂的机台设备,但国发基金700亿元应该不够,因此最有效率的方式,是采部分用现金、部分用换股的方式,来购买这些12寸厂设备,程序完成后,力晶、茂德、华邦等顺势成为TMI股东之一。
力晶、茂德这些DRAM厂原本苦思无法拿出钱来还银行债,但在持有TMI股份之后,力晶、茂德可将手上的股票向银行质押,银行团顺势成为TMI大股东,等于是力晶、茂德将债务化成TMI股份,让银行团「以债入股」TMI公司。
这样的「以债入股」模式和原本市场揣测的以债入股力晶和茂德不太一样,因为如果向银行团提议以债入股力晶或茂德,银行团肯定没兴趣成为他们的股东,因此一定不会答应,但如果是作TMI的股东,银行团的兴趣会比较高,毕竟TMI有政府撑腰,有国家资源挹注,再加上全球最强的生产厂房,未来投资报酬率绝对胜出。
再者,这样的模式也可以为银行团、DRAM厂、台当局和广大的股民解套,为大家创造多赢的局面,惟过程需要多方协商,但目前看来,这是最可行,也是大家的损失降到最低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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