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统考科目说明
国家统考科目标准名称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85674.htm第一单元:政治理论(含法律硕士),MBA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英语(含法律硕士),俄语(含法律硕士),日语(含法律硕士),MBA联考英语
第三单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护理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
第四单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法律硕士联考综合。
1、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由考试中心另行编发。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合命题。
3、农学门类初试科目调整表
4、水产学科基础综合考试科目
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三单元使用全国统考试题的学科、专业
注:1.带*者为二级学科。
2.不带*者为一级学科。这些一级学科中的所有二级学科,使用其所在一级学科的统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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