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和高清电视谁主沉浮?
2008年被业界定义为“地面数字电视元年”,HDTV和IPTV竞争愈烈,信息技术在竞争中融合。三网融合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83184.htm在日前举办的第十一届科博会上,各种形式的电视竞相登场。电视机领域愈来愈注重数字化、清晰化和便捷化。目前,市场上炒得最热的就是高清电视(HDTV)和网络电视(IPTV)。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2008年1号文件,公布《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管理,促进网络和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发展要求的运营服务机制。三网融合成为一种趋势。HDTVvsIPTV据相关部门估计,面对奥运商机,数字电视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具体表现为: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从试点向全国全面推进,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已经超过了2000万户,今年将有望突破2500万户。此外,移动多媒体广播行业标准已经颁布,今年将全面启动地面数字电视市场。在卫星数字广播方面,相关工作也开展得如火如荼,目前已经建立了包括中央电视台的卫星平台、村村通的卫星平台、各省的卫星平台等。但基本广播电视业务更多是作为公益性节目开放,真正能为直播卫星带来商用价值吸引高端电视观众眼球的是那些内容丰富、特色鲜明、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特殊需求的高清晰度电视服务。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整体规划,2008年6月,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均将采用国标C=1技术开播高清节目,这必将引发高清电视终端的巨大需求。基于此,2008年被业界定义为“地面数字电视元年”。
而IPTV的产生为电信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让通信市场上所有的参与者看到了新的商机。IPTV的优势更多的在于时移电视和点播,时移电视将前几天的电视节目录制,提供用户以前节目的回看,这将改变用户被动接收信息的方式,把电视节目播放主动权交给用户,使其可以自由选择所喜欢的电视节目及播放时间。当IPTV发展到一定阶段,用户将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丰富的IPTV业务,良好的互动性将为用户带来前所未有的体验和满足。目前,国内各地实验性播出的IPTV都是标清格式,而本届奥运会首次实现了全高清转播,如果IPTV能够实现高清转播,那么其传播效果必然会有很大程度地提高。但高清传播也要获得IPTV落地地区广电部门的许可,否则也会难以实现。相关人士分析指出,IPTV是否会成为主流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融合是大势所趋
目前,国内IPTV系统中普遍存在由于利益原因人为的封闭各自产品,增加其它厂商进入这一市场难度的问题。专家指出,电信业务网络都是覆盖范围很广的网络,所提供的业务应该可以覆盖到网络上的所有用户才能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这就要求业务所使用的设备之间可以互联互通,并且网络支撑的业务具有可扩展性。而目前的IPTV业务网络无一例外的是一些孤立的业务岛,各业务岛之间的业务不能够互通,这严重影响到IPTV成熟运营模式的建立。电信和广电如何分工?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根据两方所关注的价值及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的不同,在合作的基础上来推动IPTV的发展,也许产业链会顺畅很多。这是由于管制模式对业务发展的好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全球一些国家和地区IPTV的管制模式中不难发现,对IPTV的界定无外乎三种形式:一是按媒体考虑;二是界定为广播业务;三是界定为电信业务。而中国的管理体制,内容和传输是分开的。美国1996年颁发的电信法解除了电信业和有线电视业之间禁入的限制,允许电信运营商以任何方式提供电视业务。欧盟1997年融合指令的发布和2003年统一监管框架的实施,推动了欧盟各国三网融合的发展,欧盟大多数国家均开放了有线电视和电信市场,允许彼此进入。在日本,承载和内容管制相分离、统一的监管机构和“利用电信设施提供广电业务的法律”的实施,解除了业务准入对三网融合的阻碍,允许利用电信网络提供IPTV业务。目前国内的电信运营商将IPTV定位为转型业务,从长远来看对通过IPTV提升不断下滑的传统固网业务收入和利润寄予厚望,但是运营商受制于内容提供和自身内容运营经验的劣势;广电系统将IPTV定义为“新媒体”,谨慎协调数字电视推广与IPTV发展之间的关系。
电视作为一种传媒手段,也是作为一种工具服务于消费者,所以未来的市场走向最终还是由消费者说了算。这就要求运营者把好三关:技术关、安全关和价格关,如此才能使消费者切实感到实惠,也才能打开市场,同时满足运营商的利益需求。据悉,集高清数字电视、网络数字电视(IPTV)两者之大成的高清IPTV,有望在北京奥运会上崭露头角,成为北京奥运直播的主角。那么,谁会成为这个集大成者的操盘者呢?未来,融合是一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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