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手机电视标准缘何难产
现在,距离2008年的奥运会只有不到7个月的时间了,我国手机电视产业届时能否提供服务已然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在三网融合的趋势下,广电和电信两大阵营开始有些浅层接触。但客观地说,在很大程度上两大阵营仍维护着各自的运营体系和监管体系。然而,手机电视业务的普及与推广,势必需要两大阵营的深度合作。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78081.htm“标准”竞争决定产业链主导权
手机电视与其他新技术一样,“标准”是这个领域的制高点。现有的5个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机电视标准各自为政,进行着激烈角逐,其中包括清华的DMB-TH、北京新岸线的T-MMB、华为的CMB、泰美世纪的CMMB以及中国标准化协会的CDMB。泰美世纪的CMMB是国家广电总局力挺的标准,新岸线的T-MMB由信息产业部主导,在此种情况下,手机电视国家标准评选结果最大可能是CMMB和T-MMB的竞争。
在手机电视产业发展中,谁的标准能得到推广,就意味着可以在未来的手机电视业务市场发展过程中成为实质主导者。两大阵营关于手机电视标准的各执一词最早见于2007年1月4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管理的通知》,强调未经广电总局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形式的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试验。
与此同时,信产部上报了手机电视的相关国家标准草案,包括了北京新岸线提交的T-MMB标准和中移动提交的手机电视业务层规范。围绕手机电视的国家标准,信产部与广电总局之间混战此起彼伏。
从国际上看,发展较好的手机电视业务大部分是基于广电系的DVB-H或DMB标准,这就意味着:在国外,电信运营商基本只能充当终端接入平台的提供者,无法占据产业链的主导地位。日韩运营商的对应方法是向产业链上游的内容和网络环节扩张,例如SK电讯发射DMB卫星、NTT DoCoMo收购电视台的股份等。中国移动对凤凰卫视股份的收购可以看作是对手机电视业务发展的预先战略部署与未雨绸缪。
13.5亿市场是个巨大诱惑
2004-2007年,在国内各地已有手机电视业务的应用,但国内手机电视市场仍处于待启动阶段,未形成很大市场规模。但伴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消费观念和习惯的改变,手机电视业务市场将会进一步成熟,同时给产业链各环节带来巨大的商机。近在咫尺的08奥运便可能成为手机电视产业极大的需求驱动,如果手机电视产业能顺利发展,2008年,中国手机电视市场总体规模预计可能达13.5亿元人民币。
正因为手机电视未来前景诱人,手机电视标准成为各利益集团争抢的目标也就毫不奇怪。各部门对手机电视抱以如此热情,其实并不在于现阶段能够吸引多少客户,而是为了进行商业模式的探索,以便在网络和政策条件具备后,率先发力。
“激励不相容”导致利益纠葛
长久以来,手机电视标准这个问题在部门监管层面上一直难以实现突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电信与广电监管部门所涉及的监管存在着代理人问题,也就是说,广电部门与电信部门的利益没有有效“捆绑”。
德瑞电信咨询建议: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或政府部门来协调电信部门和广电部门之间的利益,最好能利用“激励相容”的原理将两大部门的利益捆绑在一起。通过全面合作使电信部门利益与广电部门利益捆绑在一起,进而使得两大部门的利益实现“激励相容”
在这场标准之争中,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双方都忽视了对方的优势和自身的软肋。虽然广电部门有频谱和内容监管权的优势,但亦有着难以逾越的不足,即只能单向传播,无法接收来自用户的上传信息;其次,在用户的管理、计费、市场推广、业务运营等方面,广电运营商也有难以弥补的缺陷,而这些恰恰是电信运营商的强势所在。
反观之,电信部门有直接控制终端和丰富手机用户资源的优势,但一来对内容开发的经验不足,二来涉足内容运营领域可能招致强大管制压力。综上所述,两大部门都有很明显的优劣势,只有通力合作才能把手机电视这个蛋糕做大做强。
奥运会的举办为手机电视的试点运营提供了契机。奥运会已临近,各大部门不应该还停留在手机电视标准之争的内耗上,而是应该以国家利益为重,以服务大众为最高宗旨,通力合作,使手机电视能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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