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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0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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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07-09-17来源:收藏

  -原则上不接收在省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参加高自考的学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开始在即,记者日前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对硕士作出新规定,今年原则上不接收在省外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据了解,各市所设报考点(不含省教育考试院)接收参加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的报考;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点代码为1313)只接收驻冀部分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农村教育硕士考生的报名。

  报考MBA联考的考生注意:报考燕山大学MBA联考,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和河北大学MBA联考,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注意: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报考河北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所有报考点均不接收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到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办理相关资格审查手续,领取报名校验码并选择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公室作为报考点。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此外,对于自考、专科学历身份的考生报考研究生,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不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在2007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则不能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8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符合所报招生单位对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具体业务要求,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截至2008年9月1日前,专科学历不足两年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凡是大学在学期间非现役军人的考生,其学历证书须得到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否则按国家不承认的学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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