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日前公布的2008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从2008年起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不再按计划内与计划外录取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实行奖学金、助学金抵学费制度。
按照规定,2008年起,在厦大就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在职生、MBA、法律硕士、单考生)均可申请并获得奖、助学金。
厦大招生办公室表示,过去学生仅凭入学成绩来决定其是否能享受3年公费研究生待遇,这容易培养一劳永逸、没有进取心的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抵学费制度旨在破除公费研究生“终身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