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八市制定毕业生互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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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潍坊市积极同青岛、烟台、威海、淄博、临沂、东营、日照七市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七市和潍坊生源未就业需跨市调整改派的毕业生,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出具同意“异地就业函”,由接受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派遣手续后,函调毕业生的档案即可。
据了解,该办法出台前,按照有关规定,八市大中专毕业生改派至外市就业的一般需走以下程序:首先,毕业生和本市接收单位走网上解约流程,双方解除就业协议,单位打印出解约证明,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然后,毕业生持解约函、“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外地市新接收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到解约单位隶属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解约手续,方可到外市就业。
新办法的出台,切实减轻了毕业生的往返奔波之苦,极大地方便了他们求职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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