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研究生讨薪的黑色幽默
也许慑于北京师范大学响当当的头衔,也许慑于研究生这个高等知识分子群体在社会上的影响,反正,经过“围攻”与“威胁”,28名研究生终于讨要回了自己的“血汗钱”。对这次讨薪,一名研究生用“缩水的自尊”反思他们的“胜利”。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讨薪者是知法、懂法的研究生。他们完全可以用“高明”的途径,比如,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或组织起来,选派代表直接与相关公司负责人对话,或通过学校老师或领导来给公司施加压力,推进问题的解决等。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的讨薪,给社会留下很多尴尬的“话柄”。比如,集体围攻公司,有破坏社会秩序之嫌;双方争议有太多的歧异,像学生们在网上反复提及的“欠薪100天”之说,公司声称纯属子虚乌有。原来,这些研究生在北京西门公司打工时,根本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支付的期限和方式,结果招惹诸多薪酬支付纠纷。
假如这样的讨薪事件发生在农民工身上,恐怕没有人感觉奇怪。因为签订劳动合同不规范,引发诸多劳资纠纷,甚至上演爬塔吊、自焚、自杀,以及堵路、围堵等极端“暴力”讨薪事件,已屡见不鲜。但有知识、有文化、懂法律、富有理性的名牌院校研究生们,其讨薪的手段与导致欠薪的原因,为什么就同农民工毫无差别,如出一辙呢?
回想以前,我们曾对农民工的讨薪扣上了太多的高帽,给予了太多的讥讽。比如,指责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依法维权,不知道防范风险、保护自己等。认为他们跳楼、爬塔吊的维权方式,是“作秀”。个别地方执法部门甚至明令规定类似讨薪方式是违法行为,要依法给予拘留等治安处罚。但是,面对北师大28名研究生的讨薪,我们将给予怎样的评价和谴责?也许,我们以往强加给农民工的“高论”,恐怕都失灵了,站不住脚了。
北师大28名研究生的讨薪,给了全社会一个响亮的耳光。事实证明,不论是高智商还是低智商,不论是高学历还是低学历,不论是懂法者,还是不懂法者,几乎都要遭遇讨薪的困境、维权的困境。倘若一个事件的发生是偶然的,我们可以就事论事;假如一种事件经常性发生,则要反思社会制度设计。
假如法律让人敬畏和信仰,假如社会诚信构建完善,假如维权渠道畅通,社会何来恶意欠薪?何来暴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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