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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豪华酒店该让谁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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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07-04-25来源:收藏
有中国第一高等学府之称的北京大学,因在东门北端修建了一幢五星级豪华宾馆,并将于今年10月份以“未名湖大”命名开业而引发了一场争论(相关报道见4月19日《新京论》)。高校该不该建五星级是否属于“教学配套设施”?酒店是否占用了科研用地?以“未名湖”命名是否伤害师生的感情与有损精神?不仅内部争议不继、网民们各执一词,而且连香港的媒体也专门展开了电视辩论。

  在中国传统的道德理念中,一向是十分推崇情义的。为什么凡是有华人聚集的地方,都会有专门供奉关公的庙宇?因为关羽是情与义的化身。而在现代法治理念中,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其行为的完美结局莫过于法理、道理、情理的高度统一。而这其中的第一境界则首推情理,道理次之,法理则是最后的防线。具体到在校园旁修建五星级酒店,勿需考证,相信人家肯定已走通了所有的法定程序;即使没有,凭北大的影响力与人脉资源,很快能办妥一套无可挑剔的法律文书也决非难事。是为法理合法。

  法理通了,道理还用赘言详述吗?自然是迎刃自解、一通百通。

  可是,那些把北大视为教书育人圣地的海内外华人,那些遍布五湖四海、毕生以北大为荣的北大毕业生们,那些正在北大求学的莘莘学子、育人的教职员工,他们的情感上通不通呢?居重点承泽国家专项拨款恩惠的四大名校之首的北大,真的缺一个酒店赚的钱吗?况且,所有的经营与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退一步讲,即使北大的“未名湖大酒店”板上钉钉地不会亏、只会赚且赚到了钱,而毕业的或在校的师生们(哪怕只是一少部分)在情感上受到了伤害,其实北大的这笔买卖就已经亏大本了。

  这是我给主张建创五星级酒店的北大当局者的一个善意忠告。

  同时,对强烈质疑北大建五星级酒店的反对者,我也有一招可支:不要在北大建五星级酒店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是否占用了科研用地、能否用“未名湖”命名、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腐败的温床这个层面争执了,应该单刀直入、一剑封喉,直奔北大以及审批者有无权力改变教学科研用地属性这个主题说事儿。

  众所周知,北大在北京,在北京的海淀区。而北大原来是在城内故宫附近的沙滩一带的,原来的建筑是几幢已作为文物保护起来的红楼。建国前后,才陆续从闹市中心迁往当时还处在荒郊野外的燕京大学旧址其现在建酒店的那个位置,应该是耕地或空地。那么,它占用的是海淀区当年的哪个公社或哪个乡、哪个村子的土地呢?尽管笔者不得而知,相信史料上有据可查。

  如此,就有话可说了:既然北大当时是以教学科研的名义征了农民的地,既然今天他们不再需要用作教学科研或只需要“做为附件”了,既然他们可以用这块土地建造五星豪华大酒店,那么,一、可以追加征地费用并征收改变土地用途的相关费用;二、应该把酒店交给当地农民或村委会来经营。都是开张做买卖,为什么非要由你北大的公司来操办呢?



关键词: 北大 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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