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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芯片业兴师问罪 中国偏“芯”从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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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07-04-09来源:SJTU收藏
    近来,美、日、欧、韩等国家和地区芯片产业的一些人士高富“平等、博爱”的口号说,中国对进口与国内集成电路产品征收增值税(通指“芯片”)实施区别对待----前者征收增值税17%,后者即征即退后实为3%----是“对进口芯片的歧现”,“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WTO的精神和原则”。他们威胁说,中国如果不改变”对进口芯片的歧视”,他们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向备自的政府提交请求,以政府之力向中国施压。

    在美国,32名国会议员联名致信贸易代表策利克(Robert Zoellick),要求他催促中国政府改变相关政策。这些高宣口号者说,中国是WTO成员国,“WTO第三款国民待遇条款规定,禁止WTO成员国给予国内制造商或产品比进口产品更多的优惠”,所以,中国应将增值税退税政策同时适用于进口芯片,即征收增值税3%而非17%。《华尔街日报》称,这很可能演变为一场针对中国的贸易官司。


是误解还是别有用心


    欧美等地区的芯片企业所抱怨的所谓“歧视”,起自2000年6月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俗称“18号文件”)。“18号文件”规定:国内企业在国内销售其自产芯片,在2010年以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读数字在2002年降到3%,而进口芯片执行间叽的增值税。
    国外芯片商据此说,该政策有违WTO准则,使进口芯片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国际知名的律师行O'Melveny&Myers LLP北京代表处的律师劳伦斯•苏斯曼说,增值税退税11%或14%可以使芯片的最终售价下降1%,而如果企业获得进口原材料增值税退税,芯片售价可下降10%之多。这种说法看似很是在理,但实际上却是不明就里,或者是有意在混淆视听,原因是,“实际税负”并不等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高级顾问杨学明曾对中国芯片生产企业5年多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进行过详细的调查,调查发现,这些企业的实际税负一般在8%左右,“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只意味着大约2个百分点的返还,而且,如果以世界上比较通用的消费型增值税加以换算,即使按照“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也不过只有2-3个百分点的返还,绝非“可退11%或14%”。杨学明说,“18号文件”只是为了减轻国内企业的税赋压力,向国外企业的低税赋看齐,而不是给予国内的企业一种特殊待遇,因为,国外芯片产品在向中国出口前,价格中并不含税,而我们对国内企业已征收了17%增值税。


    事实上,“平等、博爱”不过是国外芯片业兴师问罪的借口,隐藏其后的意图所在,是降低出口成本,增强竞争力,夺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对于他们而言,中国日趋壮大的芯片市场实在是太令人垂涎了。


    美国半导体产业协会(SIA)称,中国已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半导体产品市场,销售规模已经达到150亿美元,居世里第3位;2010年将上升到第2位,仅次于美国。


    而按中国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秘书长徐小田的预测,前景则更为诱人:到2005年,中国的芯片需求量将在365亿块左右,而且,由于国内核心技术的空缺,中国芯片市场目前有80%以上的需求要依靠进口。尽管中国市场如此诱人,但令国外芯片业深为不安的是,中国芯片制造业正在迅速崛起。麦肯锡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内地具备在2010年发展成为全球半导体生产重镇的潜力,预计未来几年内,中国内地的芯片产量年增长率可达42%、远远超过10%的全球平均增长水平。


    虽然技术落后的整体状况难以马上改变,但已出现了好的发展势头,例如:继中国第一个CPU芯片“龙芯一号”之后,中国首个完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汉芯一号”DSP芯片(Digital Signal Processor,即数字信号微处理器)今年年初在上海通过了技术鉴定,被誉为国内集成电路领域在芯片核心技术上的又一重大突破。
    以上事实说明,国外芯片业正试图在中国设法争取更多的有利条件先发制人----除了技术优势还有价格优势。


“龙头”之虑


    国外咄咄逼人的压力引起了国内的担忧。
    上海半导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赵建忠说:“如果对进口芯片也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高端产品鱼贯而入,冲击中国市场,芯片设计企业将有灭顶之灾。”


原因很简单,芯片业有一个公认的摩尔定律,即每隔18个月,单位芯片内电晶体数量成长一倍(通常指技术水平提高一倍),成本便降低一半。中国的芯片水平落后于国外有一到两代甚至三代,如果对进口芯片也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势必会出现中国刚刚研发出新产品,外资又有更新的一代产品进来,而整机制造企业可不讲情面,谁先进用谁的,几轮下来,中国芯片设计业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赵建忠看来,芯片设计是芯片产业的龙头,头如果断了,龙身自然就摆不起来。当然也有认为并不足虑者,有一种观点认为,经济全球化时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国何必挥掷重金,重复搞设计呢?中国目前芯片制造企业80%以上是从外面接单来生产,龙身不也摆得挺好吗?


    他们所举的案例是:在芯片业史上最悲壮的2001年,全球芯片销量锐减30%,中国也有8%的增长;另外,专业代工出身的台湾同样造就了一代“双雄”----台湾积体电路制造公司(台积电)与联华电子----成为全球芯片代工的霸主。


    但在上海行业协会秘书长、上海华虹NEC副总裁蒋守雷着来,这种看法失之狭隘,原因是,中国如果没有芯片自主产业,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必将受制于人。实际上,在半导体芯片等高新技术领域,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中国一直实施严格的封锁。比如美国,从1979年后一采取出口管理法对半导体芯片技术的外流加以限制。2002年美国国会总审计局的一报告称,由于芯片对于制造高科技武器不可或缺,美国政府一直限制出口,希望借此在这项技术上至少领先中国20年。不过,有鉴于“差距已在缩小”,建议美国国防部、国务院和商务部等部门尽早修改现行出口管理办法,”防止此情况继续发展下去”。


    不久之前,美国民主党参议员、总统候选人约瑟夫•利伯曼(Joseph Lieberman)曾鼓噪说,中国的“优惠政策”变相诱使全球芯片制造业向其转移,芯片是美国军队高科技术武器装备必不可少的部件,如果依赖产自中国在陆、台湾和新加坡等地的产品,势必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他甚至致书美国国防部说,要美国效仿中国,制定优惠政策,留住下一代芯片制造商,以免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为外人把持。


    而台湾地区当局多年来也严禁芯片制造商在大陆投资,台湾芯片制造商抱怨说,台湾正在把中国内地这个全球第三大芯片市场,拱手让给他们的竞争对手。即便是目前,台湾当局已允许8英寸芯片代工厂投资内地,也是经过了一年多的争议,陈水扁政府通过“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取代以前的”戒急用忍”政策之后,始告解禁。
    但这种”解禁”仍是”有限”的,其政策规定:到内地投资建芯片厂应以芯片代工厂旧有设备作价的投资者优先,如投资新设备,押后两年再议;到2005年止,核准投资8英寸厂上限为3座;申请赴内地投资厂商必须在完成12英寸厂建并达到稳定的基本产量后,才能提出申请。


    “根本办祛是发展自主芯片产业。”人称中国芯片业“教父”的蒋守雷强调说。


    他认为,中国对自产芯片实行优惠税收政策是利用入世3到5年的缓冲期保护幼稚产业的合理办法,并不有悖于WTO原则。这在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已不足为奇。如韩国,在其芯片产业处于幼稚期,就是通过国家产业政策来推动的。


    《中国信息产业“十五”计划纲要》明文说:信息产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基础注和战略性产业。而集成电路(芯片)是信息技术产业群的核心和基础。小到电子表、计算器、收音机,大到汽车、飞机、航天器、武器装备都离不开芯片;同时,信息技术和装备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备国争夺科技、经济、军事主导权和制高点的战略性产业。


上海呼吁加快落实“用号文件”


    “18号文件”是继我国1994年公布汽车产业政策之后,第二个针对工业产业----软件和集成电路(芯片)产业发布的政策。该文件对芯片产业的扶持,除前述的增值税退税之外,还另有一些优惠政策。比如,鼓励境内外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独资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凡符合条件的,抓紧审批;此如,对投资额超过80亿元、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的芯片制造企业,自获利之年起实行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同时免除孩类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徐小田总结说,“18号文件”贡献在于”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为这个高风险高投入的产业吸引了众多外资与行业外资本。以上海为例,自“18号文件”颁布至今,芯片产业累计新增投资额60亿美元左右,是此前11年(1988年至1999年)投资额的3倍之多。截至2002年12月底,上海共有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材料等芯片企业170家。先后出现了上海先进和中芯国际两家跻身全球芯片代工业十强的代工厂。


    不过,由于后期一系列相关政策,“18号文件”一度被悬搁。


    2000年11月9日,为贯彻落实“18号文件”,信息产业部颁布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暂行管理办法》(信产部[2000]1067号),同年12月,信产部下达[2001]404号文,授权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为上海地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


    2002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为“18号文件”的补充。


    同年4月,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信部联产[2002]86号),并宣布废除此前的信产部[2000]1067号文。同时宣布由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管理全国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集成电路产品的认定工作。


但实施细则至今没有出台。


    上海市芯片企业的人士说,“18号文件”的落实从2002年5月开始便陷入停滞状态,该文件提出的优惠措施如何实施至今没有下文。


据了解,目前上海已有二三十家芯片设计和制造企业等候认定。
    中国芯片产业第一重镇上海呼吁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执行“18号文件”。有消息说,从上海的政府信产办到集成电路行业协会,再到芯片制造企业,现在都在热望认定工作启动。


    6月22日,时逢“18号文件”颁布3周年,信息产业部门官员称,该文件是“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由此,业界普遍乐观地认为,这会是一个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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