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何去何从 后续细则是关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要求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进三网融合,主要任务是打通全国广电和电信业务的双向渠道。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279813.htm能否打破利益是三网进一步融合呢?各种利益纠葛还会继续阻碍?
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来看一下。
一、三网如何准备如何融合
按照《三网融合推广方案》,这次推广的核心是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具体来说,就是广电企业在符合电信监管有关规定并满足相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网络电话(IP电话)业务,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还可基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开展固定网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而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
就是说,在这次三网融合之后,电视台可以直接当运营商做电信服务,而电信运营商可以自己确定制造传播内容,利用自己的宽带,搞类似于电视节目播放的业务。
本来很清晰的界限被打破,对用户来说,等于多了一家运营商,三家电视台。我们未来接入互联网,有线和移动、联通、电信一样是一家运营商。
而未来我们看电视的时候,不再被有线电视独家垄断,而可以看运营商提供的节目。
按照方案,国家和省级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业务审批权限,受理广电、电信企业的申请,同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企业取得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相关业务。
而在全国总体规划上,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分期分批扩大至全国。各省(区、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称省级协调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省(区、市)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地区,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这个权利下方到地方,国务院只是备案。
所以,这次的三网融合并非是把电信并到广电或者把广电并到电信。而且通过开放业务的双向进入来完成融合。只要审批部门推进,广电拿到电信业务的许可证,电信拿到广电业务的许可证,两者会为了利益自然混业经营,这种融合是自然推动的,而非行政强迫,行政只是去掉以前的枷锁。其前景并不像一些人认为的那样悲观。
二、三网融合后谁会占优
就中国城市的现状,有线电池网络和运营商网络基本已经普及到了每一个家庭。
而从人们的需求看,互联网正在取代传统的电视成为娱乐的首选,而广告收入也随之转移到互联网。
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电视台的广告收入达到了巅峰的1302亿元,仅比2012年增长2.52%,收入增幅大幅下降了11个百分点,电视广告开始出现增长停滞的趋势。而互联网在线视频的市场规模则保持高速增长,2013年国内商业视频网站增长率达到42%。
中央电视台还好一些,很多城市的有线电视台在大部分时间已经沦为电视购物和虚假广告的发布平台。
互联网上的内容更个性化,用户可以根据需求看国产电视剧、纪录片、美剧、韩剧、综艺、体育……,而不必守着电视的节目单,在体验上,互联网有天然的优势。
而传统的有线电视只是在看重大事件或者体育赛季直播时有优势。
如今开放了双向进入的渠道,广电去做运营商毫无优势,广电的网络,运营商也有,而广电的流量从哪里来就很成问题。
反正,开放了电信运营商的内容限制,电信运营商可以自己制造节目或者转播节目,无异于如虎添翼。在体验上,电信运营商可以完全压倒广电,争夺到更多的用户。
就是说放开竞争后,电信会有压倒性的优势。
但是,我们要看到,这次三网融合是分期分批的,并不是一蹴而就,而且广电总局和工信部都是管理部门,如果在双向进入的过程中出现明显的强弱,弱势一方会放缓其他地区融合的过程,保护自己的利益。
三、魔鬼在于细则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三网融合推广方案》只是一个精神,虽然看上去双向进入电信会占优势,但是在细则出来之前一切还很难说。
大的方向定了,细则是可以精确分配利益的,通过细则来重新规定壁垒,划分势力范围。所以,魔鬼还在于细节,最后细则出台才能知道这次三网融合会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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