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合作发展新能源是双赢
核心提示:中德新能源汽车合作,可以节省中国的科研开发费用,并减少中国对美系和日系新能源汽车的依赖。 过去几年,德国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迅猛发展,2013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在德国电力总消耗中占了几乎四分之一。德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全球都具有示范作用。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265121.htm德国大力扶持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最重要政策工具,是2000年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其核心内容是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具有优先上网权,以及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采取固定价格收购,且保持20年不变。这种强制收购补贴体系对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不过,强势的德国政府也会碰到市场与政策手段相矛盾的挑战,因此,德国政府决定改革《可再生能源法》,让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更多市场化。另外,德国政府还通过大力资助相关技术创新和研发,来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对中国来说,德国政府的强制性手段十分值得借鉴——对可再生能源的起步和推进来说,这种手段是必需的。而且,这些政策的决策过程要尽可能精简(德国在这方面存在教训)。另外,政府要帮助能源企业减少或分担投资可再生能源的风险,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大力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科研项目。
当前,中德在风电、太阳能光伏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方面均有合作。但是也存在摩擦,比如近两年的中欧光伏争端,德国光伏企业就在其中施加了重要影响。
对于中国而言,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优势是规模和价格,而德国的优势则体现在高端技术和政策工具上。如果利用好各自优势,可以进行双赢的合作。中德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摩擦源自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这种竞争关系其实对中国有着积极作用——中国如果想赢得更多世界市场,那么必定会被迫加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对促进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有重要作用。
同时,政府对中德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也已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7月默克尔访华,签署了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接口标准统一的协议。电动汽车充电问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关键之一,中德充电设施的共享,意味着两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的重要突破。
就以前的市场而言,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和市场占有率均为美国和日本占优。但是德国作为老牌汽车生产强国、中国作为世界汽车消费市场“发动机”的合作,将对日系和美系电动汽车市场形成更大压力,增强了世界市场的竞争强度。
德国的电动汽车技术对于中国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而德国汽车工业可以说是迫于市场压力而加强与中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合作。
德国汽车工业对本国电动汽车市场的开发并不积极,因为这对传统汽车市场威胁太大,而且传统汽车带来的利润依然比电动汽车高很多。但是德国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非常多,一方面是本国政府的资金,一方面还有欧盟的扶持资金——欧盟对电动汽车技术的扶持力度很大。
鉴于长远战略上的考虑,德国愿意与中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合作。而中国与德国合作发展新能源汽车,可以节省科研开发费用,也能够减少中国对美系和日系新能源汽车的依赖,增强自身品牌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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