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谈高通垄断案:欢迎你们请最有名的律师
9月12日消息,旷日持久的高通垄断案又有了新进展。昨日,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透露,高通垄断案调查已经结束,马上将进入处罚阶段。在会上,许昆林透露,高通垄断案最早源起于两家美国企业的举报,而后随着去年举报高通垄断的企业越来越集中,发改委随进行了立案调查。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262912.htm而在被问及反垄断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上时,许昆林表示,反垄断执法始终都是从垄断行为出发,而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而不是保护民族企业。他还补充道,反垄断调查是基于消费者选择,“消费者举报哪个,我们就查哪个”。
高通的反垄断调查源起去年11月,当时发改委曾突击搜查高通北京和上海公司,调查手机制造商、芯片制造商和其他相关企业。今年2月,许昆林证实,发改委正在对高通有关价格问题进行调查,原因是高通涉嫌滥用无线通讯标准。
高通公司总裁Derek Aberle曾分别在今年4月3日、5月8日、7月11日、8月21日四次率团队到访国家发改委,接受问询和交换意见。而今天(9月12日)Derek Aberle还将前往国家发改委进行第五次商谈。
以下为现场实录节选:
记者:中国反垄断在最近两年加大了力度,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有舆论在质疑,我们的反垄断存在着选择性执法,保护国内的行业,这样有可能对中国投资环境不利,请问许昆林局长如何看待?正在天津召开的达沃斯论坛上,高通董事长明确表示,目前他们正在接受中国政府的反垄断调查,请问许局长此案进展怎样?
许昆林: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如果能够全面地观察反垄断工作,能够给予客观的评价,也就不难得出这么一个结论:我们的反垄断执法工作都是严格依据法定程序进行的,是公正透明的,没有针对任何市场主体,没有针对外资或者境外企业。反垄断执法始终都是从垄断行为出发,从来没有因为实施垄断行为的主体性质不同、国别不同而有所区别,我们的执法都是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并不存在所谓的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中国《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所以不是也不可能是保护国内企业的工具。被调查企业的法律权利是得到充分保障的,所以对反垄断执法的质疑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这里也可以举个例子,大家从公布的案件中可以看到,现在《反垄断法》禁止的四类垄断行为我们都已经开展了相关调查,所有的这些调查都是从国内企业首先开始的。我们调查处理的案例中有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境外企业、民营企业。今天借这个机会我再补充一个案例,我们对行政机关的反垄断调查,刚刚新鲜出炉的,执法建议函刚刚发出去。这个案件是河北省的交通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有一个规定,就是河北省的客运企业可以享受过路过桥费的半价优惠,但是其他省跨省运输就不能享受。这涉及滥用行政权力实行歧视性价格。举报者是谁呢?也比较有意思,是韩国大使馆。因为有一家中韩合资企业在天津就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所以到我们这儿来举报。我们迅速组织调查,现在国家发改委已经给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了执法建议函,建议他们责令这三个部门改正错误。所以,我们的反垄断执法是全方位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关于高通的案子,最早是2009年有两家美国企业到我们这儿来举报,当时《反垄断法》刚刚实施没有多久,我们也是一边学习一边执法,所以我们进行了前期研究、调查,一直到去年举报比较集中,又有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还有国内的企业举报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在收取不公平的高价许可费的问题。经过外围调查掌握信息以后,我们进行了立案调查。高通案目前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高通公司总裁明天上午将第5次到发改委与我们交换意见。本案很快会进入处罚程序。
记者:一些商业组织的报告显示中国的反垄断行为是为行业政策服务的。我想知道你对这些问题如何评论?其中一篇报告甚至援引你对官方媒体表示,行业政策应该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你对此怎么看?
许昆林:我也认真拜读了报告,包括欧盟商会、美国商会的声明,还有一些媒体的报道,我特别关注不同的声音。我看了以后,觉得有些情况不是事实,有的是讹以传讹、信手拈来,没有事实根据。像美国商会,我们原来一直有非常好的交流,就在今年初我与一位美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会面时,他提出一个建议,说能不能派我们的人员到美国商会或者美中贸易委员会组织所有的在华企业讲讲反垄断法,回答他们所关注的问题。我就派了相关处长去了,效果非常好。事后,美国商会副总裁还给我发了感谢信。我们之间的沟通是非常畅通的。
再有,关于他们提出的一些指责,我们也询问了相关企业,这些企业跟我们讲,他们并不知道商会要发表这样的声明。商会的声明所说的情况和意见并不是他们企业提供的,也不代表他们企业的意见。所以我很疑惑,好像这些不能代表企业真正的意见。我们跟所有被调查企业的沟通都时非常畅通的,充分保证这些企业陈诉申辩的权利。我本人明天还要第5次接待高通公司总裁,我曾经跟高通公司聘请的中国律师讲,他们可以敞开谈,议题不限、时间不限,来多少人不限,我们十分欢迎你们请世界上最有名的律师来,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在更加有共同语言的环境下对话。
记者:我们在采访过程中听到很多专家反映,觉得反垄断执法在三个部门分布相对有些分散,执法过程中有些交叉,有些专家建议集中一个统一的反垄断执法部门,对于这种建议,几位局长有怎样的看法?
许昆林:坦率地讲,我个人认为分久必合,这是个大趋势。当时出台《反垄断法》,如果要协调由一个机构执法的话,可能要推迟好几年。随着执法工作的发展,今后从长远看,确实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相对独立的、比较权威的、力量更大的执法机构,一定不是现在我们3家加起来这么点人,现在3家执法机构加起来还不到100人,商务部反垄断局是专门从事反垄断工作的,我们局和工商总局的执法局,反垄断执法只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真正从事反垄断工作的在我们3家也许只有50人左右。大家可以想见,应对现在这样的工作任务,即使增加到500人我都觉得都不一定够。现在有些人说我们选择性执法,实际上我们没有力量选择,我们现在应对举报的案子,已经应对不过来,所以现在是有一个查一个,不是我们选择调查哪个市场主体,是消费者和举报者选择,举报哪个企业涉嫌实施垄断行为,并且有事实根据的,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我们就调查哪个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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