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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oid的阿喀琉斯之踵

作者:时间:2011-08-08来源:网络收藏

一年前,还是一个陌生而拗口的单词,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把玩这个绿色的机器小人。在三星、摩托罗拉、HTC以及联想、华为、魅族等推陈出新的手机里,人们发现了这个共同的奔腾之心──(安卓)。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257849.htm

跑得很快,但它的脚后跟却有个大疮疤。7月15日,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初步裁决,HTC(宏达电)侵犯了苹果的两项专利。一旦ITC裁定某项产品侵权,便有权禁止这些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这一新闻让所有阵营的公司都吓出一身冷汗。

Android是Google主导的一个操作系统,在里,类似于人们在电脑上用的Windows。在风起云涌的智能手机市场,Android扮演着非同寻常的角色。手机用户看重的是价格,手机厂商、运营商看重的是定制能力,应用开发者看重的是用户规模和盈利前景,而Android在诸多方面都满足了大家的要求。

Android正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席卷全球。据市场研究公司comScore的报告,在今年春季,Android在美国智能手机市场中排名首位,为38.1%,苹果则为26.6%。而在中国,据艾媒市场咨询的研究,诺基亚牵头的Symbian(塞班)前几年市场份额一直在60%以上,但2010年降至55.2%。而Android则由2008年的0.3%飙升至2010年的14.3%。今年的数字应该更加惊人。

为什么跑得这么快呢?答案很简单:免费、开源、可深度定制。因Android而受益的公司很多。比如,宏达电(HTC)公司,借Android而成为台湾股王。摩托罗拉公司,也借力Android而跳出泥沼(诺基亚则是反例)。而底子薄、山寨能力强的中国人,则更青睐免费而开源的Android,这是MTK方案的天然继承者。从华为、中兴、联想到天语等各路厂商,都推出了Android手机产品。此外,中移动主导的OPhone,雷军的小米科技、阿里巴巴的阿里云手机平台,腾讯秘密开发的QQ手机等,都和Android脱不开干系。

Google的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在日本表示,Android手机的价格在不远的将来应该能够降到50美元和70美元之间,并成为亚洲消费者的首选。而中国业界则一直相信,当智能手机降到1000元人民币以下时,这个市场就会井喷。

7月15日,HTC被初步裁决侵权的新闻,让这些光明的愿景蒙上了雾水。原来,世界上真没有免费的午餐,Android也不例外。而专利,正是的阿喀琉斯之踵。

那么,HTC到底侵犯了苹果哪两项专利?一是在计算产生的数据中,对一种结构进行操作的系统和方法。比如点击电话号码,系统会提供一个呼叫或在网页中搜寻的选项;二是为连续传输数据而构造的实时信号传送系统。显然,这是智能电话的一些基础性功能。也就是说,Android的小辫子,其实一直被一些老牌技术公司攥在手里。什么时候拉,用多大力气,都是他们的自由。

在Android的专利问题上,以苹果、微软、甲骨文为首的公司,对垒着Google领头的另一阵营。许多分析师指出,就专利而言,Google是智能手机行业中最弱势的。“他们专利缺乏,只有大约600个,和苹果的4000个,以及微软的17000个相比都不够零头。”

就商言商,专利只是商业竞争的一个工具。Acer董事长王振堂就对媒体表示,专利战是科技产业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有些公司用专利来攻击,有些则用来防守,使得专利已变成新的竞争象限,还好这个武器(专利)是可以买卖的,只是价格的问题。

有人预测,这次专利战可能以和解收场,代价则是迫使手机厂商提高产品价格。若最终判决HTC败诉,其将向苹果支付的专利使用费,估计在每部Android设备5美元左右。此前,HTC已同意向微软支付专利费,费用也是5美元。于是,HTC的手机成本每台会增加10美元。中国DVD业对此并不陌生。业界专家老杳说,目前大陆DVD厂商每台利润可能只有不到两毛人民币,却要支付给专利拥有者几个美元的权利金。

这样看来,即便在创新和开放的IT业,老牌巨头也不那么容易退休。Bernstein Research的Pierre Ferragu认为,一个新的“绅士俱乐部”正在形成,核心的玩家确立必需的专利,然后彼此授权。俱乐部成员们都有自己的专利来入股,以此换来较低的专利使用费。存储芯片行业就曾发生同样的故事。

年轻气盛的Google,试图反抗整个游戏规则。他们已向法院和国会提起申请,要求变革专利制度,使得其他公司更容易利用本该开放的专利。Google在2月份的一份法庭文件中就写到:有问题的专利制度并不能促进创新,相反它们会阻碍其他公司进行创新。

这种前卫的思维不乏支持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教授Stuart J.H. Graham等就用一连串数据和论证说明:如果软件业没有专利一说,或许软件业会发展的更好;软件业专利制度的最大利益者是专利律师,而不是创业公司们。学者Vivek Wadhwa也撰文指出,在机械设计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专利制度保护了发明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鼓励了创造发明。可是对于软件业来说,专利却遏制了创新,因为这个产业的发展是如此之快。谁会想到,亚马逊会给在线购物车点击以及在线讨论方法申请专利,微软会为单击激活需要双击打开的程序申请专利。设想一下,如果互联网之父伯纳斯•李把WWW和http协议都申请专利,那么,估计所有网民都要给他交钱了。

其实,微软也曾有过青春期的傲慢,即认为专利是邪恶的,但在屡次吃亏以后,他们“迷途知返”。十年前,微软在全美专利获得数上只排在第44位,但是经过近十年的努力他们已经赶超了许多竞争对手,现在专利数仅次于IBM和三星了。

商业规则终究战胜了开放梦想。今天嘴硬的Google也会走上微软的老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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