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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家佳与闪亮争斗政府应做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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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间:2007-02-09来源:收藏
  当前,激战正酣,争斗有日益升级的迹像,只要对方发表能超越过另一方的声明,另一方马上站出来称对方所言不实。孰真孰假,不是内部人士无法判定,只能听之任之。如此口舌之争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竞争,而且对产业发展方向的把握不利。

  计算机、通讯和产品这3类产品普及人们的生活多年了,一直没有互联互通使人们的生活还没有真正达到“科技让我们的生活更轻松”。为此,我国的一些大型家电、IT企业研发了“”和“闪联”这两个“信息设备互联标准”,试图解决它们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

  一般情况下,一个行业标准只能有一个,当时却两个准标准同时存在。当初对的做法颇有疑惑,但仔细想想的做法不是没有道理。在新兴市场中出现多个冲击最终标准的准标准很正常,在新兴市场发展初期没有强势标准时,最终哪个准标准会存活下来成为最终标准,谁也说不准,最后要由实力说话,这在我国的视音频压缩标准及其IT相关行业都有先例。

  多个准标准并存的局面存在一定的风险,随着标准背后支持联盟的力量越来越大,它们之间的争斗有时超出政府控制能力之外,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造成投入的浪费,过于激烈的竞争对各方的  
继续发展都不利。政府当初也考虑到这一点,给两者划分了领域,面向家庭领域,闪联面向办公领域,即让两者从两端向中间互相靠拢。

  但信息设备互联标准与其它标准相比有其特殊性,那就是即然最终目的是互联,每个联盟在研究时必须要同时跨家庭与办公两个领域才行,再说家用计算机与办公用计算机有何本质区别?这些藕断丝连的模糊因素,使得其它领域也许简单得多的情况在信息设备互联领域中变得复杂了:闪联大举入侵e家佳的家电领域,e家佳也积极向闪联的办公领域渗透。

  于是,冲突不可避免!口舌之争、互相攻击、互相揭短、向对方大放烟幕弹的行为在近期频频发生!

  一些业内专家也认识到两者这样做不利于标准的良性发展,大都采用劝说的态度来息事宁人,如“即使是获得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但这些标准都是推荐性的标准,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言下之意,目前这样做不值得,就是最终成为标准又当如何?但是两个联盟心里明白,话是这样说,但只要想进入这个圈子,谁敢不采纳?!就如访问互联网一样,你可以不联网,只要你想上网,你就得遵守TCP/IP协议,除非你不想上网。

  因此,两家联盟都想成为最终标准,但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最终标准只能有一个。设想一下消费者需要买电视游戏机时,事先一定要查好自家的电视机能支持什么类型的电视游戏机,否则就不能享受到互联互通的数字家庭便利。消费者累不累?

  笔者建议,在争斗日趋升级化的此时,政府应当出面指导,让两者合二为一,组建国家队。这个建议并不是天方夜谭,因为确实在两个联盟中都出现若干个重量级厂商的身影。继续争斗下去很容易造成两者的内耗,而目前国际级的各大3C巨头都在制定自己的数字家庭标准,留给中国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中国应尽快完善自己的标准,让两者合而为一不失为一种最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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