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秋季新学期起,江苏高校收费方式将做重大调整,大学新生可按照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缴纳学费,正常完成规定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会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这是记者日前从江苏省教育厅获得的信息。
根据规定,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各类高校均可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一般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各高校将在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每学分的收费标准,专业学费则为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
实行学分制后,因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某课程学分的学生,将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需重修的,学校将按这一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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