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关于RFID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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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的“网络前瞻”栏目连续两期刊登了美国《Network World》专栏作家Mark Gibbs所写的关于RFID应用的文章,从这两篇文章中,国内读者应能体会到美国人在技术应用上的细致之处。
比如说文中提到的第一个问题,如果学生在破坏公共设施的时候故意不戴电子标签或者盗用他人的标签怎么办?考虑问题细到这般地步,真有些匪夷所思,不过这还不算太匪夷所思的。还有人已经想到,如果把RFID芯片做得极小然后植入人体中,不就能避免此类问题吗?这可不是什么奇谈怪论,因为在美国已经有人在这么做了!
去年10月,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就曾发布过一份批示,准许医疗系统可以将数字应用公司所研制的米粒般大小的VeriChip植入病人的表皮内,以便采集病人的诊疗和用药数据。
比这更匪夷所思的是,已经有人向美国国防部提议给所有美国大兵的体内都植入类似的RFID芯片!我不知道美国大兵会做何感想,但我知道我自己的感觉是有些毛骨悚然。虽说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体内植入芯片大概也不好反对;但如果有一天企业的员工也必须植入此类芯片又会怎样?我们会以侵犯了人身自由和隐私权而拒绝植入吗?
也许有人会说,RFID读卡器(或扫描器)与RFID芯片的距离一般最多只能在3米以内才可能搜集信息,又何必如此担忧?然而随着技术的进展,RFID芯片的信息传输距离只会越来越大。已经有专家预测,最终,人类将可以利用GPS技术通过卫星来扫描RFID芯片的信息!人类将从此生活在一个个人毫无隐私,而且无所遁形的世界里,你觉得怎样?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离这一天还早呢。然而在现阶段的美国,消费者可以说已经在遭遇着电子标签的包围。比如说超市上架的各类物品、剃须刀,甚至女士们用的每一支口红里都可能嵌有RFID标签。这些你还意识不到其存在的标签的作用和将来可能植入人体的标签没什么不同。
所以这已经不再是少数人的担忧。美国好几个消费者权益组织,如消费者反超市隐私侵权组织(CASPIAN)、全美自由联盟、电子新领域基金会、电子隐私信息中心和其他组织已经共同发起倡议一项电子标签立法,即《RFID知情权法》,要求嵌有或贴有标签的商品必须明示消费者,并且应让消费者有选择启用或禁用电子标签的权利。
与美国RFID的应用状况相比,而且相关的立法程序也已启动的情况相比,我们更大的隐忧是中国的RFID应用可能已大大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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