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mster申请法院保护 避免步上Napster後尘
美国多家音乐交换网站皆收到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所寄的存证信函,信函要求Aimster必须杜绝顾客交换、下载有版权的音乐作品。为避免和Napster同样遭到官司缠身,Aimster周一向纽约联邦法院申请保护,要求法院裁示它提供的服务并未触犯美国的着作权法。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83997.htmAimster向法院提出,该网站之主要营运是提供私人性的通讯,RIAA要求确定它的顾户并未交换版权音乐作品,他们就得监管顾客的通讯内容,这形同偷窥,而偷窥本身就已构成侵权,也完全违背他们对顾客所作的承诺。
Aimster采用了比同行更不易追踪、也更难监管的音乐档案交换技术iMesh,它同时加装了编码技术,会把所有即时传讯顾客间的留言或传输的档案编码,若破解这些编码,偷窥顾客的对话或互换的档案,形同触犯美国的着作权法。此种作法对於强力保护版权者无异是更大挑战。
本文由 CTIMES 同意转载,原文链接:http://www.ctimes.com.tw/DispCols/cn/P2P/Aimster/Napster/%E4%B8%93%E7%94%A8%E7%BD%91%E9%99%85%E4%BC%BA%E6%9C%8D%E8%BD%AF%E4%BB%B6/01050319239J.shtm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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