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通过部分限制Gmail机制法案
Google的电子邮件服务“Gmail”即将开放使用,此举除了受到竞争对手及用户的注意外,担心该项服务会侵犯到用户的隐私,美国加州民主党的叁议院议员Liz Figueroa更提出SB 1822法案,对Gmail进行了部分限制,并於5月27日宣布通过。该法案目前在议院进行审议。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82699.htm据日经BP社消息,Gmail从4月1日开始进行测试,计划从今年夏季开始提供服务。该项服务提供每个用户1GB的储存容量,相当於50万页电子邮件。但由於在信箱容量外,Gmail还会在扫描电子邮件的内容後提供与电子邮件中显示内容相关的广告,这也造成用户的疑虑。
Figueroa指出,Gmail的新技术具有很可怕的潜在可能性,那就是让有人心士利用自己的电子邮件基於私人及隐密的内容建立档案。这些资讯一旦向外部泄漏,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後果。因此SB 1822法案能保证用户最具隐私性的通讯不受侵害。
此法案限制Gmail只能在即时状态使用内容扫描及广告配对技术,但禁止留下记录。主要内容如下:电子邮件ISP不能保存利用此技术获得的可确定特定个人的资讯;必须保证使人们无法接触到此类资讯;不能将此类资讯转让给第三者;当用户删除电子邮件时必须完全消除,并使之处於无法恢复的状态。
本文由 CTIMES 同意转载,原文链接:http://www.ctimes.com.tw/DispCols/cn/Gmail/Google/%E5%85%AC%E7%94%A8%E7%BD%91%E9%99%85%E4%BC%BA%E6%9C%8D%E8%BD%AF%E4%BB%B6/0406031832SJ.shtm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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