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研究
1 前言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69019.htm城市照明是通过光来塑造城市夜景观的,而光除了造型能够给人施加情感上的影响与联想之外,与之不可分割的物理属性———光的色彩,则能够给人的心理更直接的影响。心理学实验证明,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 ,而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可见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尤其在漆黑的夜晚更加引人注目,因此各商家时常过分地运用灯光的色彩刺激以突出自己,标榜自己的形象,从而时常造成城市夜间的色彩污染。夜间的色彩污染不但会导致居民的心理烦躁,甚至会影响交通安全,而且就夜景观的效果而言,也会形成不必要的视觉污染,所以在城市照明建设蓬勃发展的今天,对于夜晚色彩方面的规划与设计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城市照明色彩体系是指光源色和构成城市夜景观的各个元素诸如道路、建筑物、绿化、公共设施等在灯光的照射下所显现的色彩综合在一起时所形成的总体色彩关系。对光源色和构成城市夜景观的各个元素在灯光的塑造下所呈现的色彩面貌的总和给予的总体考虑、筹划和设计,就是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是城市照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深入分析、研究当地的文化历史和自然风光特色等基础上结合现代照明技术而进行的。只有尊重当地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民族特色,并结合现有照明和光源技术进行统一规划与设计,从宏观上规定照明风格和色彩,才能确保城市照明总体效应和良好效果,才能彰显城市个性,提高文化品位,形成一幅功能合理、和谐优美的夜景画面。
2. 1 城市照明主色调
城市照明主色调是指能够决定城市夜晚整体环境色彩氛围与特征,并且对视觉感知影响最大的城市照明色彩。目前来讲,由于道路照明所使用“高压钠灯”光源的限制,我国城市夜晚主调色温一般在1900k—2500k 左右。不同厂家生产的高压钠灯在色温和显色性等方面一般会有所不同,但差别并不很大。为便于理解,本文借用了具像的色相环来加以描述,因此常用“高压钠灯”的光色大致位于色相环( 如图1) 上的5YR 左右,这便是目前光源技术对城市照明色彩规划与设计的客观制约。以下以城市照明主色调色相5YR 为基准条件,具体说明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原理。
图1 色相环
2. 2 城市照明辅助色
城市照明辅助色是指与城市照明主色调相呼应,能够平衡主色调的冲击效果,减轻其对观者产生的视觉疲劳度,起到一定量的视觉变化效果的色彩。在辅助色的选取上, 要根据城市性质功能的不同,选取适宜的颜色,既要考虑与被照物的功能相统一,还要考虑好与主色调的对比协调和面积比例关系。
辅助色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衬托主色调,从面积上来讲,应小于主色调,从用色数量上讲,一般是多于主体色的,辅助色到底以多少颜色组成以及与主色调面积比例关系以多少为适宜,主要取决于城市照明规划意图、城市性质、历史传统、民族习惯、地方特色等,但在同一视觉区域,原则上讲应不超过三种以上的颜色。
表1 色相对比表
在辅助色的运用上一般采用无彩色光或彩色光。
有明有暗的无彩色光与城市暖$主体色形成的对比色调和谐、淡雅,能够强调和展现城市的整体形象,但是略显单调,需要一定的彩色光调剂。彩色光可运用色相对比、明度对比、彩度对比以及冷暖对比等方法构成光色对比,创造出和谐的城市夜景。
在城市夜景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中,应用彩色光时最常用的色彩处理手法是色相对比。可以选取色相环上与主色调5YR 距离15 度左右的同类色相,形成弱对比,这样的色相作为辅助色,易产生和谐效果,但是感染力较弱,应适当拉大明度的对比关系,以达到鲜明的照明效果; 与主色调色相距离在15 度以上,45 度以内的对比,称为邻近色相对比,邻近色相对比的色相感,要比同类色相对比显得丰富、活泼,在整体上容易形成统一中有变化的色彩效果,可稍稍弥补同类色相对比的不足,但是较为单调、模糊、乏味、无力; 中度色相对比是色相环上与主色调距离约90 度左右的对比,中度色相对比效果明快、活泼、饱满、使人兴奋,感觉有兴趣,对比既有相当力度,但又不失调和之感。
与主色调色相距离在130 度左右的对比,一般称为对比色相对比,这类对比的组织比较复杂,较难统一,容易产生杂乱和过分刺激,一般需要采用多种调和手段来改善对比效果; 而与主色调间隔180 度的补色对比最强烈、最丰富,但有不安定、不协调、过分刺激等缺点,因此,对互补色相对比的组织有很高的要求,除非为了某种特殊功能需要,一般不宜选用大面积的主色调的补色作为城市的辅助色。
在城市夜景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中,具体的不同使用手法所对应的彩色光的选取数值范围可参见下表。
明度对比使亮色更亮,暗色更暗; 彩度对比使高彩度的光更加鲜艳,低彩度的光更加灰淡。不同明度或不同彩度变化的对比,对比效果感觉统一、文静、雅致、含蓄、稳重,但也易产生单调、呆板的弊病。除此之外,还有色彩的冷暖对比、色彩与肌理的对比等等。总之,要依据城市功能和特色采取适当的方法恰当运用辅助色,但是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辅助色运用和选取应该与主色调既形成色彩和面积上的相互区别与对比,又达到城市照明色彩上的整体和谐与统一。
2. 3 城市照明点缀色
城市照明点缀色是指面积小于辅助色,但引人关注,与主色调相对立的色彩。点缀色能够打破单调感,给城市夜晚整体环境色彩增添活力。点缀色与主色调相比应该越鲜明越能发挥其作用,突出醒目的彩色是我们常用的点缀色。一般会运用色相的强对比,如10GY - 10G 和10P - 1OPB 的色相,以及补色对比,即10G - 10PB 的色相,或彩度对比得到最大的鲜明度,使色调更加鲜艳、丰富,更具感染力,使城市环境更加富有情调,充满生气与活力,但运用不当也最易造成光色污染,所以在应用这些色彩强烈的彩色光时必须慎重,既要考虑到色彩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的直接影响,还要考虑到与被照物的功能和表面颜色相协调。总体来说,点缀色主要起到活跃城市夜晚色彩氛围、丰富城市夜晚色彩景观或者强调城市某一特殊节点、区域、功能等作用,是“以小见大” 的城市夜晚色彩构成要素。
3 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的方法
3. 1 规划设计原则
色彩具有文化的属性,就视觉景观而言,影响色彩使用的因素既有如水体、大气、天空、植被、山脉等自然因素,也有如社会的经济、科技、哲学、宗教、政治、文化、礼俗等人文因素,因此色彩往往体现出特定的文脉。为了避免“盲目西化, 千城一面”现象的出现,在照明设计中,色彩的文化属性应该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为此在对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进行规划与设计时必须遵循以下的一些基本原则。
3. 1. 1 整体性原则
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不止涉及色彩学、光学、美学、心理学等学科的内容,还包含着更为宽泛的文化学、地理学、民族学、社会学等诸多的学科范畴。因此城市照明色彩体系规划与设计也是一项系统科学。系统科学的显着特点之一就在于它对于系统整体性的强调。城市照明中的色彩系统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如建筑色彩、道路色彩、绿化色彩、公共设施色彩等等。整体效果是一个各要素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加强的综合效应,显然“整体美”应来自于各部分之间关系的和谐,正如德国哲学家谢林( Friedrich Wilhelm Joseph vONSchelling) 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的那样: “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惟有整体才是美的”。所以在进行规划与设计时一定要做到从大处着眼,细部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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