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指纹的数字版权标识技术
摘要 针对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介绍了一种新的版权公共服务新模式:数字版权标识符体系及其总体技术框架,并分析了基于数字指纹的数字版权标识技术,该技术对于数字版权标识符体系中数字版权监测取证功能的实现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 数字版权标识符;版权保护;数字指纹
据国际电信联盟(ITU)报告,目前,全球互联网网民数量已经突破20亿。据国内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已突破5亿。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使信息的存储和传播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各种作品及其信息网络的传播方式,给版权相关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互联网版权及相关管理工作面临着历史性的挑战,使作品版权的私人专有性和集体共享性之间的利益博弈表现得更加突出和尖锐。
互联网的虚拟性和自由性决定了侵权的低成本与无节制。网络传播信息在技术上几乎无法限制,作品可以被很方便、精确、逼真地进行复制,或被任意删改或者移植。这种盗版行为不仅使作者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对提升全社会的创造、创新、创作能力产生负面影响,也制约着网络环境下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以DRM为主线的数字版权管理技术以及以避风港原则为代表的法律制度框架无法根本解决互联网版权保护问题。数字版权产业亟待模式创新,所谓的模式创新不是单一的技术手段或者管理手段的革新,而是集成运用技术创新成果和标准的引领作用进行体系化的互联网版权综合治理。法国、韩国等国家依据互联网时代数字版权保护的具体特点,纷纷提出了不同的创造性管理模式以及配套的专门机构和法律制度,通过法律创新、模式创新、机构创新和技术创新,有效应对互联网版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以标识技术为核心的数字版权技术创新成果被广泛采用。如法国HADOP机构,采用了创新的指纹技术,由版权人提供作品唯一指纹,形成作品指纹数据库,并要求网络服务商安装指纹甄别系统,通过指纹锁定作品的权利状态、使用情况和非法上传/下载行为,从而建立起以事前利益分享机制为核心的新模式和扼制网上侵权盗版行为的有效防线。
顺应互联网版权保护第二次革命的浪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多年从事版权公共服务的经验积累和对国际国内互联网版权保护模式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自主创新的数字版权标识符(DCI)体系。
1 DCI体系
DCI体系基于数字版权唯一标识技术,能够有效适应Web2.0时代数字版权保护的特性,实现以数字作品版权登记、费用结算、监测取证为核心的综合、科学、有效的版权公共服务创新模式。DCI体系的核心功能如图1所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