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备战OLED专利博弈
凝结科研人员心血的OLED专利岂能束之高阁?要实现专利的最大价值,就必须让其接受市场考验。那么,让专利迈入市场大门之前,该做好哪些功课呢?就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半导体一处副处长蔚文晋为专利权人及企业支招——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44953.htm目前,我国OLED专利运用的活跃程度并不高。“这是因为OLED产业当前还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容量比较大,大家得以暂时性地专注于各自的领域。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驱动力会更强,各专利主体之间的竞争和摩擦势必会不断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半导体一处副处长蔚文晋说。
虽然现在处于OLED专利深度博弈前期,但从我国整体上不断强化的OLED专利运用和保护意识来看,我国OLED专利竞争必然会逐步显现。从哪些方面可以看出我国OLED专利运营意识的强化呢?蔚文晋分析:“首先,我国OLED专利申请量持续增加,而且不仅在国内,还向欧、美、日、韩等国家及地区以PCT形式进行海外专利申请。再有就是在多类型的OLED产业联盟中,开始出现了专门的知识产权联盟,比如北京市成立的OLED知识产权联盟。”
那么,在参与OLED专利博弈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呢?蔚文晋介绍,专利申请战略的核心问题是市场的占有,所有专利申请最终要演变成取得市场份额的行动,而合作和诉讼就是这一行动的两种主要方式。在专利申请之前,专利权人就要抱着比较明确的“用”的目的,而不是为了申请而申请。
“一旦进入OLED专利博弈,首先必须树立这样一个意识,那就是——没有永远的对手,也没有永远的朋友。”蔚文晋指出。他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个例子:2011年6月,台湾企业友达光电在美国北加州、德拉威州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3处同步提出请求,指控三星及其3家客户侵犯友达光电关于OLED面板的10项专利权,要求ITC下令,禁止在美国进口或销售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设备。
令人诧异的是,这两家诉讼对手竟是存在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的合作者。“盟友”为何会产生纠纷?蔚文晋解释,某专利在一个国家的申请可以保护其专利持有人在该国的权益不受侵犯,却不能确保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受保护。其次,交叉许可的双方往往只针对一个或几个技术分支的相关内容达成交叉许可协议,但是对自身具有绝对优势的技术分支并不进行专利权交叉许可,其权益不容侵犯。因此,哪怕是合作对象,一旦发生侵权,诉讼依然不可避免。蔚文晋给出了几个OLED专利合作的窍门:在合作前,一定要摸清对方“家底”,做到知己知彼;企业间应注重联合,建立并做大专利池,形成专利联盟,把“小船”变成“大船”,以提高抗风险能力,以免后期被动;一定要认识到所有合作都只是暂时的,不能依赖于合作,自己倘若停滞创新,合作关系必然不会稳定和持久。
在专利诉讼方面,蔚文晋强调,一定要充分抓住当前OLED专利诉讼较少的战略机遇期,在做好自己所擅长的专利技术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扩展专利面、积极布局,进一步固化、改进成果,提高专利诉讼的应对能力;产业界也要互相合作,共同进行一些专利布局,企业也应加强同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以应对专利诉讼危机。“另外,在做大以前,企业还是应该多以合作为主。从国外一些成熟企业间的OLED专利诉讼来看,其最终结果往往是以利益平衡下的新合作收尾的,绝对会避免‘两败俱伤’。”蔚文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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