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三星激辩“创新”
苹果(Apple)对三星(Samsung)提出诉讼一案,至今已让我们看到了两大问题:在积极立下标竿,以及复制竞争对手之间的界限何在?以及针对不断发展的标准申请专利,和单纯为专利战而申请专利的行为之间区别又在哪里?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35368.htm在昨天上午开庭致词中,苹果的律师展示长达100多页的报告。他们将现有的三星手机和iPhone功能进行逐项比较,并在每一页上加注三星手机使用iPhone 技术之处。
“证据显示,三星确实侵犯了我们的权利,”苹果首席律师Harold McElhinny说。
“三星会说我们并没有复制,我们立下了电子产业的新标竿──甚至是对苹果而言也是标竿的标竿,但所谓的立下标竿,对三星来说却具有特殊意义,”McElhinny表示。
“三星在美国已经销售超过2,200万部侵犯苹果发明的手机和平板电脑,”他声称。“由于使用了我们的知识产权,三星从苹果这里夺走了庞大的销售量,估计可产生的销售利润超过20亿美元,”他表示。
具体来说,苹果将提出25亿美元的赔偿,这将为侵权案件缔造求偿新纪录。该公司声称,无论是 iPhone 或 iPad ,三星都侵犯了其使用者介面、产品外观和感觉方面的设计专利。
另外,苹果还指出三星在标准尚未完成前都不公开与该标准相关专利的举动,也打破了业界标准组织的规则。具体而言,苹果声称三星的两项3G专利是在ETSI标准被冻结前就提交了,但该公司完全不透露任何消息,一直到两年后才揭露。
三星则展示了其S1和Galaxy Tab产品的详细拆解资料。此外,三星也秀出了苹果首席设计师Jonathan Ive的电子邮件,在iPhone首次问世前,他便建议修改基础上与Sony手机类似的外观和感觉设计。
“从竞争产品获得灵感,并因而开发出更好的产品,这不叫拷贝,而且这个业界人人都这么做,”三星首席律师Charles Verhoeven说。
三星展示了在首款iPhone和iPad上市前就问世的手机和平板,表示它们也都有大致相同的外观和感觉。 “你可以开发出一些流行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你就能不准别人也这样做,” Verhoeven说。“苹果并没有发明长方形的手机外形,你看,它也没有发明超大触控萤幕,”他补充道。
他声称,iPad和iPhone中,有高达26%的材料是三星的元件。包括苹果采用后一炮而红的 Retina 显示萤幕在内,也是由三星独家制造。“谁才是创新者?”他问。
三星的开庭致词到此结束。
苹果的行销部负责人Phil Schiller,以及行动作业系统负责人Scott Forstall都有机会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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