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LED灯具ENERGY STAR能源之星计划解读
ENERGY STAR? 标志是由美国环保署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 和能源部 (Department of Energy, DOE)共同创建,旨在保证所列管产品的能效符合法规要求。针对现今市场的观察与对未来的展望,EPA 和 DOE 正积极推动 ENERGY STAR? 计划的强化措施,包括自2011年1月1日起,要求所有由制造商提出参与ENERGY STAR?计划的全新产品,必须通过EPA认可的认证机构(EPA-recognized CB)审核,并根据特定条件完成认可测试(Qualification Testing),才能使用能源之星标志。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28543.htm除了能效规范的符合性,针对 LED 灯具,其必须同时满足相对应的安全要求才可进入美国市场。
ENERGY STAR? 照明产品标准的近期发展
美国能源之星的发展历程,从光源种类可分为LED光源和传统光源,LED光源的照明产品包括LED灯泡和LED灯具,传统光源的照明产品包括使用白炽灯,HID灯,萤光灯的灯具和紧凑型萤光灯泡。
目前ENERGY STAR? 照明产品标准正在进行整合工作。现行灯具类产品规范共有4本:灯具、一体式 LED灯泡,以及紧凑型节能灯和装饰灯串。这些规范分别由美国EPA 和 DOE制定,但因存在了要求不统一,涵盖产品少等缺点,长期以来无法全力满足业界需要。
签于此,现阶段标准将计划整合为三大部份:灯具、家用(替换型)灯泡以及装饰灯串。
具体简单描述如下:
紧凑型萤光灯泡CFL V4.2, 生效时间为2008年12月2日。
LED灯泡Integral LED Lamps V1.4, 生效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
灯泡产品(针对LED灯泡,和紧凑型萤光灯泡)Lamps V1.0 也正在讨论当中。 预计会在2012年中发布。此标准将会取缔上面CFL V4.2及Integral LED Lamps V1.4,合并成最新的Lamps V1.0。
灯具产品(针对LED灯具和使用传统光源的灯具)Luminaires V1.0, 生效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但是V1.0在生效前,在2011年7月1日就被Luminaires V1.1取缔。Luminaires V1.1将会在2012年4月1日生效。
装饰灯串(Decorative Light Strings) V1.5也在更新当中, 为了会取缔V1.4标准。
所以按照以上发展趋势,照明产品的能源之星要求经过整合归类将会分为灯具 (Luminaires)和灯泡(Lamps)两套要求。加上装饰灯串共3部标准。
灯具类 ENERGY STAR? 标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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