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退换货有“新细则”
近年来,平板电视以其轻薄的“身材”不断抢占市场份额,并已经取代传统CRT电视机成为市场主流。与此同时,由于市场的推进速度远超我国电视机相关规定的制定速度,平板电视曾一度成为家电售后维修服务中的盲点区域。在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完善了相关政策,而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行业指导细则也在近日正式发布。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26169.htm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发布的指导细则并没有强制力,只是对行业规范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具体的实施仍然要看各地区的协调情况。记者从上海交家电协会处得知,上海早在2007年就已经有类似的地方性暂行规定,并在去年进行了完善,这些规定已经获得了厂商们认可。
平板电视修理曾是“鸡肋”
在平板电视登陆市场的初期,由于其体积与成本的大部分都集中在巨大的显示屏上,一旦最容易损坏的屏幕出现问题,消费者就得担负整机价格一半以上的高昂维修费用。对于销售者和生产厂家而言,上游的显示屏厂商借着平板电视维修政策的缺失不愿提供包修,因此他们也没有办法担负起相关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三包协定一度几成废纸,对于平板电视的售后投诉也是不断。许多消费者认为与其花上原始价格60%—80%的费用进行维修,还不如重新购买。
今年,国家质检总局将平板电视机与显示屏等部件全部归入了 《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其后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的 《平板电视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也随后发布。在这些政策中,传统CRT电视之后新兴种类的电视都有了具体修理更换退货规定,并明确对上游部件生产商、整机制造商与销售商的责任进行了划分,避免“踢皮球”。
同一部件修理超两次可退换货
细则推出后,仍有相当多的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一些商家对于维修能拖则拖,甚至采用“无尽的维修”策略,让消费者失去耐心最终选择放弃。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执行秘书长黄建平表示,行业协会此次推出的细则实际上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只是为平板电视售后服务的行业规范提供政策性支持,具体如何实行以及有多少商家愿意配合,都要看各个地方的具体协调与本地化应用。
不过,上海的平板电视早就已经实行了类似的售后规定。“其实相关售后条例的发展一直都落后于市场的变化,所以我们很早就已经制定并执行了类似的规定。”上海交家电协会秘书长韩建华在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一直是平板电视发展的成熟市场,因此对公平合理的售后服务需求一直很高。为此,在2007年时,上海地区就已经执行了地区性的 《平板电视售后三包暂行规定》,并在去年对规定进行了细化。我们很早就将等离子和平板液晶电视归入了三包条例,规定三包有效期为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
对于该暂行规定有多少强制力,交家电协会方面称,该规定是通过与协会下属的各厂商通气后才制定的,已经过双方的协调。既然商家已经承认了暂行规定,那么就得遵守规定,提供完整和公平的三包规定。记者也从沪上家电卖场处得知,平板电视的屏幕如果是非人为损坏的,那么就肯定会在三包协议的范围内提供免费维修。同时,如果同一部件修理两次还是不能正常运行,消费者就可以选择退货或是换货,而且这些规定确实已经执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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