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照明举步维艰 发展新模式可操性低
在LED照明市场成本高企的初期,EMC一度被认为是开拓市场的一把利器。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09776.htmEMC,即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简言之,采取EMC模式,买方不用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即可“零成本”更换新的节能型设备。
“EMC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客户的接受门槛。”深圳市LED产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眭世荣告诉记者,这对处于市场开拓期的LED产业意义明显。在此背景下,面对国内LED照明市场超过70%以上的市政工程,EMC模式一度被寄予厚望。
但据本报记者调查,在国内众多因素制约下,LED照明市场中EMC模式更多地是“看上去很美”.由于国内“收支两条线”的政府财务制度,以致EMC在执行过程中缺少可操作性。另外,部分地区偏低的电费也导致EMC投资周期过长,LED照明企业缺少积极性。
“看上去很美”的EMC
“从理论上来讲,EMC模式能够很好解决买方的资金问题,从而更容易被买方所接受。”LED照明企业华烨集团常务副总裁张玉生告诉记者,由于LED照明所面对的是替换市场,在市场拓展上,EMC模式一度寄望颇高。
据张玉生介绍,通常EMC合作模式分为两种:一是,对于每年节省的电费按比例由政府与企业分成,逐年返还,直至完成合同约定金额为止,通常在该模式下,合同执行周期较长;二是,对于每年节省的电费,全额返回给LED企业,直至合同约定金额为止,“这种模式回款速度更快,更受LED企业的青睐”.
这仅是EMC模式的基本构架。在现实的执行中,往往还会有银行等金融中介参与其中。“EMC对于企业资金占有压力较大,通常企业自有资金难以支持。”张玉生介绍,EMC模式中银行一般会为LED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一个成熟的EMC模式,至少由企业、客户和银行三方完成”.
金融杠杆的介入,让一个EMC项目得以低成本启动--这无疑成为LED市场拓展的一剂良药。此前,LED照明产品高企的价格成本,成为其市场推广的直接障碍。一时间,EMC模式的“能量”开始在方兴未艾的中国LED市场被不断放大。本报记者了解到,国内LED照明业的知名企业,如勤上光电、华烨集团等,纷纷上马EMC项目。
今年4月,由广东省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发起的中国首个大型EMC联盟落户深圳。该联盟汇聚LED产业链上下游多家企业,此外,多家金融机构、检测机构、施工工程公司、工程设计公司、招标公司、律师事务所、能源合同管理服务公司等也加盟其中。
广东省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理事长李学锋介绍,“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将会给EMC联盟提供支持,“通过基金来投资,不给政府财政增加压力,就能拿到合同,通过联盟的方式共享合同,从而找到市场。”
电费与规模的博弈
“看上去很美”的EMC模式,在现实执行中却是阻力重重。
“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EMC模式。”张玉生对记者分析,EMC模式的特点在于,节约电费越多,项目投资回收周期越短。
这取决于两个因素。首先是项目的规模,即项目替换的灯具数量,数量越大,所节约的电费越多。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反而与政府节能的理念相冲。“从节约的角度考虑,部分地市政府的路灯照明经常采取”点花灯“的节能使用方式。”考察过多地路灯市场的深圳万润科技董事长李志江解释,尤其在二级城市,每晚过零点之后,路灯往往隔一盏才亮一盏。
“从节约的角度看,电费因此会省掉一半。但从EMC模式执行来看,意味着投资回报期,将拉长一倍。”李志江尴尬地认为:“对于LED企业而言,越是节约的地方,反而越不适合EMC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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