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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文”大限将至 新政难产令芯片企业热情陡降

作者:时间:2010-01-27来源:IT时代周刊收藏

  中国半导体产业何时景气虽难以预测,但尚能通过分析产能利用率而略知一二。与之相对比,“18号文件”替换政策出台虽是人为可控,但出台时间却是神仙难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05549.htm

  2010年刚一开年,国内外半导体产业形势的反差就令业界人士揪心不已。

  1月4日,来自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报告显示,去年11月,全球芯片销售额同比上涨8.5%,至226亿美元,这是自2008年9月经济衰退以来半导体月度销售额的首次增长。市场调研公司iSuppli预测中国半导体市场有望在2010年大力反弹。

  业一度被视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18号文件”作为我国政府对半导体企业的扶持政策应运而生,2010年,文件即将到期,业界预期新“18号文件”会伴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复苏适时出台。但令人遗憾的是,新文件至今踪迹皆无。

  坎坷命运

  2009年12月,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2010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确定了半导体行业将仍是今年信息产业领域的发展重点之一:“加大对、新型显示器件、专用电子设备和材料、基础软件等领域的支持,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调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品结构,努力扩大国内市场……”

  早在1986年,国家实行了免征进口关税和产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推动半导体产业的发展。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取消了这些优惠政策,国内芯片企业一度陷入低迷。后来,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政策司与原信息产业部组成联合小组,起草了新优惠政策条款《鼓励软件产业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于2000年6月24日发布,即“18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对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芯片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但对芯片企业税赋达到6%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这对芯片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鼓励作用。2001年,“18号文件”加入补充条款,包括对部分芯片企业税赋达到3%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以及其他优惠政策。

  然而,就在同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不久,“18号文件”遭到第一次国际诉讼。

  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的美国芯片企业指出,中国对进口芯片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而中国国内企业却可以享受14%的退税,这种做法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随后,美国半导体协会发表声明,“半导体工业呼吁中国遵守承诺,废止对所有半导体施加的歧视性增值税。”

  国家相关部委随即成立了联合课题组,对“18号文件”及补充条款中的增值税政策进行研究,有意将增值税降至13%,美方继续施压。直到2004年7月,中美双方就争议问题签署谅解备忘录,中国政府承诺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取消“即征即退”等规定,美方同意撤回诉讼。

  此后,国家开始着手制订新政策,并通过财政拨款设立10亿元专项创投基金扶持半导体产业。2005年,消息称新政策将在该年8月正式颁布,但未果。2006年,消息称配合新政策落实的《软件与产业发展条例》大体框架已经确定,有望在下半年正式出台,仍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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