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续推DRAM再造 研拟产业再生立法
台湾“经济部长”施颜祥29日表示,若“立法院”三读通过否决“国发基金”投资DRAM再造,“经济部”已研拟三个替代方案,包括由民间资金投资、横向整合、参考日本产业再生法,建立法制基础,继续推动DRAM产业的再造。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amcfsurvey.com/article/102230.htm“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决议“国发基金”不得DRAM产业再造方案的企业,但“经济部长”施颜祥重申,台湾DRAM的结构性问题一定要解决,台湾在DRAM产业已投入9,000亿元以上,DRAM业向银行的贷款大概也有2,000、3,000亿以上,金融机构也经不起DRAM产业发生问题,若“立法院”真的三读通过此决议,“经济部”已研拟三个替代方案的方向。
施颜祥指出,第一个方向是若国发基金不能投资,可由民间资金投资,第二是思考企业间的横向整合,进一步加强合作,重点是希望DRAM两大阵营的这些企业都能经营下去。
施颜祥指出,第三个方向是参考日本的产业再生法,推动台湾建立产业再生的法制基础,这不只是为了DRAM,是因为台湾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产业再造的需要,若没有好的法制,个案的发展会相当困难,因此“经济部”正在研拟类似法案。
“经济部工业局长”杜紫军进一步表示,目前企业要再生,只能循破产或重整的法院程序,可能需长达1、2年的时间,且裁定原则是从民法角度。但在企业再造过程中,有很多行政部份,例如日本采取让银行来投资的方式,这些都需要在法制架构下进行,台湾目前的法规是不够的。“经济部”希望万一未来产业发生急迫情况时,行政机关能在立法授权情况下,有较具体作法,因此希望采取立法的方式。
施颜祥指出,在“立法院”尚未三读通过经委会的决议前,“经济部”会继续与“立委”沟通,争取翻案,但若这条路真的走不通了,“经济部”就会提出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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